根据《关于2018年度网络安全服务检查结果的公告》(通企〔2019〕11号)要求,现将检查不合格的企业整改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22日,共5天。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评定中心反映(电话:010-68094562;传真:010-68094588;邮箱:cesscn@caict.ac.cn)。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情况的须采用实名。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整改合格企业恢复证书效力。
四、凡持有《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的单位应正确使用证书,严禁涂改、伪造、出借、转让或出卖证书。
附件:整改结果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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